人才天下 | 會展學苑專欄 打工,不要讓自己的權益被公司A了!

2021-04-01



2021/3/26君銓國際法律事務所 主持律師-王景暘

每到寒暑假總是學生族最愛的打工時段,不僅可以充實自己的生活、增加社會工作經驗,還能賺點外快,何樂而不為?但是很多新手打工族,甚至是長期打工族,都不清楚自身的權益有哪些。人才天下企劃部(以下稱「問」)特別邀請到在商事法與勞基法等領域的權威專家-王景暘律師(以下稱「答」),針對學生打工、社會新鮮人常見的工作權利問題,逐一解惑。

問 : 要幾歲才能開始打工?

答 : 超過15歲就可以打工了,但未滿18歲要另準備父母(也就是法定代理人)同意書及身份證喔。法規全文 : 根據勞基法第五章規定,年滿15歲以上始得打工。但未滿十八歲之人受僱者,須提供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書及其年齡證明文件。15歲以上未滿16歲受僱者為童工,其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八小時,每週之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四十小時,例假日不得工作。

問 : 現在的基本工資是多少呢?

答 : 可能很多人還停留在年輕人月領22K的印象裡,事實上基本工資自11011日起,月薪由新臺幣23,800元調整至24,000元,時薪已經由158元調整至160元。

問 : 打工族也同樣享有勞保、勞退的權益嗎?

答 : 是的,只要是你選擇的打工公司,其員工人數超過五人以上時,都應該幫員工投保勞保及勞退。勞工保險為綜合保險性質,參加勞工保險可同時享有普通事故保險(生育、傷病、失能、死亡及老 年給付)及職業災害保險(醫療、傷病、失能、死亡給付及失蹤津貼)的保障。依據勞工保險條例第6條,年滿十五歲以上,六十五歲以下,受僱於僱用五人以上公司、行號之員工,應以其雇主或所屬團體或所屬機構為投保單位,全部參加勞工保險為被保險人。簡而言之,勞保就是由公司加保,並每個月繳納保險費,來獲得保險服務,是一種強制雇主應為勞工加保的制度。其收費的比例為:勞工自費20%、雇主70%、政府10%。任職公司在加保的時候,會從薪資裡面扣除勞工應自付的勞保費用,而且勞保應從員工到職第一天起算,一直到離職日當天,才是合法的喔!

而勞退即是勞工退休金,如勞工在員工人數只有五人以下的微型單位工作,雖然未必要投保勞保,但雇主仍要提撥百分之6的勞退金!根據勞動部退休金個人專戶介紹,「雇主應為適用勞基法之勞工(含本國籍、外籍配偶、陸港澳地區配偶、受聘僱從事專業工作之外國專業人才,並取得永久居留者,或取得永久居留之外國人),按月提繳不低於其每月工資6%勞工退休金,儲存於勞保局設立之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,退休金累積帶著走,不因勞工轉換工作或事業單位關廠、歇業而受影響,專戶所有權屬於勞工。」因此,如果雇主沒有替勞工提繳勞退金,可能就會影響到勞工以後的退休金或是未來申請失業給付的資格。

雖然只是臨時工作,勞工該有的權益一樣都不能少,所以慎選打工的公司很重要喔!